他救皇后,拥太子,挽大厦于将倾,成为社稷功臣。
他用女儿的血,铺垫了他自己的千秋美名,成全了他所爱之人的锦绣江山。
我一夜白头,心如槁灰。
齐王没有杀我。
他逃亡前,命人将我送还沈旭。
我知晓他不杀我的理由。
他想让我做一把复仇的刀。
我没有拒绝的理由。
2
我在沈旭的营帐之中,见到了传说中名动天下的皇后。
她依在沈旭怀中,甚至已懒得向我掩饰他们的关系。
「你的女儿能以身殉国,原是天大的福分,你万不可心怀怨尤,怪罪沈卿。」
「毕竟你以蒲柳之质,能日日陪伴沈卿,应当惜福才是。」
孟菡高高在上地看着我,目光中带着几乎遮掩不住的嫌恶与憎恨。
此时她已经是整个帝国最尊贵的女人。
而我不过是一个被她玩弄于鼓掌之间的蝼蚁。
她憎恨我什么呢?
答案不言而明。
我低低地笑出声:「皇后娘娘一定很嫉妒我吧?」
「我不过蒲柳之质,却是能光明正大站在沈旭身边的沈夫人呢。而您贵为皇后,却只能像见不得光的老鼠一样跟他在暗室之中苟合……」
我的话还没说完,孟菡便如我期待的一样暴怒。
她几步上前,一巴掌扇到我的脸上:「贱人,你怎么敢?!」
我的脸偏向一边,半边脸火烧一样疼痛,喉咙上涌上一股腥甜。
她犹不解气,长长的护甲划破我的脸:「你是个什么东西,也配这么跟我说话!」
「你能留着这条贱命,全在于我慈悲大度!」
「原还想让你回沈府继续做个摆设,但你既然如此不知惜福,便去慈悲庵给你生的那个贱种……」
我没有给她说完这句话的机会。
藏在袖中的金簪刺入了她的咽喉。
鲜血喷了我一脸。
方才还不可一世的明艳面庞,此时因为疼痛而极度扭曲丑陋,张大嘴巴,鼓着眼睛,好像一条死鱼。
不待我拔簪刺向沈旭,已被一股大力踢了出去。
我呕出一口鲜血,满目鲜红中,只看见孟菡倒在沈旭的怀中。
那张万年没有波澜的脸上,此刻惊痛悔怒交织,好看极了。
他红着眼咒骂我:「毒妇,我要让你万劫不复!」
可惜,他没有机会了。
进门之前,我便已经吃了毒药。
现在毒入肺腑,丝丝缕缕都是痛楚。
迷迷糊糊中,我看见那个粉团子一样的小人冲我招手。
像曾经无数次那样,如个小大人一样安慰我:「娘亲不怕,朝朝永远陪着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