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一起出了门。
不,他在后,我在前。
我爸妈明令禁止我谈恋爱。
尽管我已经上了大学。
但他们说会给我介绍对象,我自己找的都不靠谱。
哎。
所以,得瞒着点。
我们两去校门口打车,我不读这个学校,我的学校在隔壁,走路 15 分钟就到。
我们先去商场吃饭。
张平是个有自尊的人。
虽然我现在包养了他。
但他看起来比我还有范儿。
我觉得没了面子。
进了包厢,我拿出手机,和他加了联系方式。
看了眼他的手机,我道:「哟,你还用最新款苹果呢?」
「山寨的。」
难怪不得抵挡不住我的诱惑。
他的头像是一只狗。
狗头上还有他的一只手。
他的手看起来挺养眼的。
我问他:「你妈要花多少?」
他端起水喝了一口:「你看着给。」
我想了想,咬着手指纠结了一下:「那我先给你 5 万,行吗?」
他双手抱胸,冷冰冰的审视我:「5 万?你打发叫花子?」
我皱了皱鼻子:「你怎么说话呢,我现在是你的金主!」
叫花子还嫌冷饭馊!
他似笑非笑的盯着我。
我只能忍痛给他 20 万,还说:「你现在是我的了,必须听我的话,我花了钱的!」
本来这个钱,是我准备和室友暑假出国玩的。
现在只能回家骗我哥的钱了。
收了钱,他才对我露了个笑脸,道:「第一次包养啊?」
我吸着百香果汁,点点头,又叮嘱道:「别告诉我哥,不然我会被打死的。」
他点点头:「那当然,你要是被打死了,我的饭碗岂不是没了?」
我大着胆子,伸手摸他放在桌子上的手。
他一动不动,一脸淡定的看着我胆小猥琐的动作。
我就跟古代那些大着啤酒肚要占姑娘便宜的猥琐老头似的。
见他不反抗,我心里挺高兴。
觉得这钱花的也值得。
摸了两下,服务生推了菜进来,我赶紧把手伸了回去。
吃了饭,我拉着他去看电影。
这次我终于正大光明的和他十指相扣。
金钱的力量就是好啊。
如果我看上了张平,走正常流程追他。
那势必要搞一出校园青春片,类似于《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》,富家女追穷小子,然后穷小子刚开始不同意,被富家女感动,然后在一起,又被富家女的父母或者穷小子的妈妈拆散,至少要经历好几个月,中间还要被虐,我才能摸到他的手。
但现在不同。
我直接用钱搞定了。
我们见第一次,我就搞定了吃饭、摸手、看电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