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分钟后。
我蹲在巷口,借着路边的水龙头搓脸。
泪水混着自来水,滑过我刚刚被小强亲吻过的苹果肌。
直到身边一阵金属碰撞声响起。
我抬头,沿着一坨硕大的钥匙串往上看。
撞见了一个年轻英俊的……包租公。
于是我紧紧抓住他的白色 T 恤。
「帅哥,你有房吗?没有小强的那种。」
沈敬当时愣了很久。
接着他眯眼笑的那一瞬间,我感觉整条巷子都亮起来了。
「还真有。」
……
后来沈敬告诉我,没想明白自己大隐隐于市这么久。
我到底是怎么认出他粤圈太子爷的身份的。
所以才想把我放在身边一探究竟。
结果却发现。
我只是在小强和他之间,选择了他而已。
如果非要再找一个原因。
我想可能是见色起意。
后来沈敬开着一辆二手凌志,把我带到了老城区的深处。
眼前的大院,其实有点旧。
就连客厅的沙发,都是红木的。
我看了看一身朴素的沈敬,忽然觉得这个买不起真皮沙发的包租公,好像也不怎么有钱。
不过好在房间非常干净,我来回巡逻了三圈,都没看见一丝小强的胡须。
于是沈敬就这么成了我的房东。
饭桌上他向我坦白。
「那串钥匙,其实是朋友的房子,托我帮他收租而已。
「而这套老宅,其实也是他借给我住的。
「所以租给你呢,我也多赚一份房租。」
沈敬笑得像只狡黠的大狐狸。
眼神在我脸上锁定,似乎很期待看见失望的表情。
结果我不以为意地拍了拍他肩膀。
「懂,出来混的,都不容易。」
然后低头风卷残云,把他做的白切鸡吃了个一干二净。
沈敬虽然没什么钱。
但做饭是真好吃啊!
鸡肉爽口弹牙,甚至带着微微的甜。
对得起南城人喜欢说的「鸡有鸡味」四个字。
这是不是就是传说的……走地鸡?
等我把一桌的菜扫荡干净,抬头就撞上沈敬的视线。
他单手撑着下巴,好整以暇地看着我。
大狐狸眯眼笑笑。
「盛嘉宝,你胃口也太好了。
「我在想你的房租,是不是有一点收少了。」
啊,提钱那就伤感情了。
尤其我不确定,他说的是「有一点」,还是「有亿点」。
现在的我,口袋里可没什么钱。
我连忙靠近沈敬,笑得谄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