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门的声音响起,方云失魂落魄地喊道:「顾泊川!你回来!」
我们一起安静了两秒,听着顾泊川的脚步声渐渐远去。
「哎呀妈呀,他可算走了。」
方云把脸上的眼泪一抹,把我从衣柜里放出来。
我赞叹:「演得真牛逼啊姐。」
方云翻个白眼:「少说废话。情况不妙,咱俩得合计一下了。
「女主已经现身,而且开始作妖了,我家这位已经开始虐我,你家那位估计也不远了。」
我说:「你的意思是……」
「得跑。」方云很坚定地说,「再不跑,这个钱怕是咱有命赚没命花。」
2
我和方云都是穿书的。
她是腹黑男二顾泊川的舔狗,靠着家族联姻嫁给顾泊川,结婚三年,顾泊川对她冷若冰霜。
我则是病娇反派池妄的替身,池妄将我养在别墅里三年,只因我的容貌酷似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。
对于各自的身份,方云和我都并没有什么不满意。
毕竟顾家出身政界,背景深厚,无人敢得罪。
而池妄通吃黑白两道,不择手段,是条人见人怕的疯狗。
要说有什么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有钱,超级有钱。
这三年来我跟方云一边表演爱而不得伤心欲绝,一边在背地里猛猛花钱爽得要死。
但现在局势不一样了。
女主沈绵绵回来了。
按照剧情,方云的老公顾泊川是沈绵绵最忠诚的守护者。
我的男朋友池妄就更不用说了,沈绵绵是他的白月光,他愿意为沈绵绵神挡杀神佛挡杀佛,用自己的命换沈绵绵幸福。
「现在再不走就来不及了。」方云说,「沈绵绵不是个省油的灯,她刻意给我打电话,然后就玩失踪,让顾泊川觉得是我绑架了她。
「顾泊川也就算了,顶多冷淡我,池妄怎么办?那个疯批什么都做得出。」
我打了个哆嗦。
没错,当初池妄带着我去他的局上,就因为有个兄弟的眼睛往我胸口扫了几眼,池妄就直接叫人打断他的腿,扔进了公海里。
我只是个替身,池妄都能疯到这个地步。
如果他真的觉得我伤害了他的白月光沈绵绵,我有八条命都不够赔的。
走,必须得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