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晚,我被沈砚承按在落地玻璃窗前欺负到凌晨。
对面就是维多利亚港,这里地价寸土寸金。
如果不是因为沈砚承,我连进来都没资格。
但我当然不可能是沈砚承的女朋友,充其量算他金丝雀。
进娱乐圈拍戏的第一个年头,遇到了想潜规则我的导演。
尽管我在酒桌上百般婉拒,对方却越做越过分,在他手快伸进我裙底时,沈砚承这时候出现了。
轻描淡写一句话就帮我解了围。
他是高高在上的港圈大佬,而我只是初出茅庐的十八线。
沈砚承的追求并不明显,没有声势浩大的糖衣炮弹,但却处处照拂于我,加上那张堪比娱乐圈男明星的脸。
久而久之,说不心动是假的,但我能摆正自己位置。
金丝雀就是金丝雀,和正经女朋友还是有差别。
我深深明白,我们之间注定不会有结果,我始终是要离开。
「这时候还分神?」
大概是为了惩罚我的不专心,身后沈砚承动作越来越重:「想什么?想你的弟弟?」
我被弄得惊呼出声,反手指甲抓住他手臂,紧咬嘴唇摇了摇头。
可我的回应显然没能让他满意。
他将我调转一个方向:「没有也给我受着。」
后续不知过了多久,骤雨停歇,沈砚承将我抱到浴缸,拥在怀里。
回味之际,我蓦然开口问道:「听说,你大姐沈婷回来了?」
「嗯。」
沈砚承自小跟沈婷关系好,沈家大小事务几乎都是沈婷做主。
最重要的是,听说沈婷这次回国,还带回一个女人。
一个本该和沈家联姻的女人。
想到这,我试探性问:「我能见见她吗?」
沈砚承闭着的眼蓦然睁开,目光探究地打量我,最后却只冷淡地说:「没必要。」
果然,金丝雀是不配见家人的。
我掩饰心底失落,朝他笑了笑:「好。」
当晚,说要跟我电联的余诺迟迟没跟我联系。
直到第二天中午,她才姗姗来迟发来一条消息。
【放心,没复合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