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有一天,有一个阿姨充满同情的跟我说,「那件事对她的打击太大了,你是个好孩子,要体谅她。」
这个阿姨说的那件事,令我恍然大悟。
那件事,指的是我弟弟 4 岁那年,被车撞死的事情。
我仔细在记忆中翻检,终于发现,我妈的确是从我弟弟死了之后,才开始频繁对我说这句话,并对我极其不耐烦的。
在我弟弟活着的时候,我妈对我,虽然不如对弟弟那么无微不至,但是她总归还是会对我笑,也允许我笑的。
是啊,这天底下的妈妈,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呢。
我亲爱的妈妈,她只是因为太痛苦了,无法排遣我弟弟离开的痛苦,所以才会把她的痛苦倾注到我的身上。
我是她唯一的女儿,我理所应当承受这一切。
此后,每当我面对我妈加诸我身上的痛苦之时,我都这么安慰自己,慢慢地,获得了平静。
我爱妈妈,我愿意做她的出气筒。
她呀,只是一个可怜的女人。
审讯室里的强光灯打在我脸上。
视野里白茫茫的,如同我贫瘠的人生。
小的时候,我有很多奇思妙想。
总觉着长大了会成为了不起的大人,去很多地方,看很多风景。
谁能想到的呢,我人生的归途,会是黑暗的审讯室和白惨惨的强光灯。
不过,似乎也不错呢。
我胡思乱想的时候,就听见对面的警察问我:「有人匿名举报你杀了 16 个人。」
我点头,指指他手头那一摞材料:「是我举报的,那摞材料,都是我写的。」
「写的不错吧?写了好几年呢,本来我是想整理出书的,小时候,我还曾经梦想着成为一个作家呢。」
我忍不住笑出来,但对面的警官显然不觉得这很好笑。
他严肃地看着我:「你杀的第一个人,叫李山东?」
即使事隔多年,提起这个名字,我还是生理性地反胃。
我嫌恶地皱着眉头,然后摇了摇头:「他算不上是人,最多算个畜生。」
警察继续说:「调查显示,这个人是你的继父。」
哦,对,他是我的继父。
关于我为什么要杀掉他,那可真是一个漫长的故事。
不过这一切还是要从我妈讲起,从我妈给我生的那个弟弟讲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