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决定退学,打工替妈妈治病。
去递交退学申请的那天,观晏出现了。
他的保时捷横在我面前,车窗摇下,丹凤眼轻轻一瞥。
「你很缺钱?」
接受别人的资助,这事我以前挺不齿的。
但那时候真的走投无路了。
我想救妈妈。
也想继续上学。
于是,我上了观晏的车。
其实我也有私心。
观晏的长相,完全狙击在我的审美点上。
而且他很绅士。
刚开始约会时,他基本不碰我。
一个大帅哥摆在面前,能看不能吃,时间久了,反倒是我比较急。
某一晚,气氛烘托到位。
我主动解开大衣纽扣,露出穿在里面的薄透小蕾丝。
观晏愣了两秒。
然后这厮,帮我把大衣纽扣扣回去了!
扣!回!去!了!
明明黑暗中,我都看到他喉结滚动了!
他是不是不行啊?
从那之后,我不再主动。
直到后来,一切水到渠成。
我才切身体会到,说观晏不行,真是太冒犯了。
如今回想。
和观晏相处的过程,根本不像金主与金丝雀。
反倒像普通恋人。
相识相知,最后才相恋,没有跳过任何一个步骤。
正因如此,我才产生一种错觉——
以为自己能和观晏长长久久的错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