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灿阳之下第一章第二篇_心情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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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童年在一个政府大院中度过。那时机关处的府邸已经是旧了的,门口围墙金黄的瓦片和朱红的墙壁的漆那时已经是掉了不少;礼堂前的鱼喷泉早在我出生前就坏了,后来又把池子拿水泥去封上了。 我生来就在大院中,那时政府的内核还未搬走,许多同龄孩子都是政府官员的子女,而我不是。所以我生来也没有一种高于常人的优越感,他们也没有,都是平平常常,快快活活的正常孩子,没有什么奇怪的。 我没有什么钱,但我并不觉得自己低人一等。对于那些炫耀自己财富人们,我始终唾弃他们,他们才是真正的贱民。 在我十二岁那个夏天,南方的天气无与伦比的燥热,我们惹上了难得遇见的旱灾。那时侯,停水已经是家常便饭,人们基本上无法洗澡,燥热的空气中始终弥漫着一股酸辛的臭味,坐在树下乘凉的无不汗流浃背。 而我向来最喜欢夏天,并非它的热情,而是因为夏天的天气总是晴天,太阳总是陪伴着我,高高挂在天上,光芒披在我肩头。那个没有水的夏天,我对于燥热的天气和干涸的舌头以及头上的汗珠毫无记忆,反而是怀念阳光的味道与蝉虫明快的叫声。 我始终忘却不了这个夏天,它让我的生命更加充实与快乐。就算我记忆中的某些细节已经模糊不清,但这仍如同一个美梦,让我在空闲之余再想到它。 我对于这个夏天的迷恋已经到达无法自拔的深度。 我放暑假的那一天,未等先生下课便乘空溜出了教室。 学校的各个班级基本都已放假,操场上向外走的人汇聚成了海洋,那时好像只有我们一个班还在继续布置暑假作业了。 我向来很不喜欢上课,上课是的浪费生命的做法。死气沉沉、毫无生机课堂让学生在台下无力地望着黑板,一声也不敢吭,却不知干什么好。于是被先生憎恶的行为便出现了:玩笔的,玩橡皮筋,读漫画的,看小说的;一旦被发现,也绝不给好脸色:稍温柔点些的,便拽一下你的耳朵;不好讲话的,单手一拎便出去了。于是我本身是很讨厌先生与课堂的,但最终都怵于法律的威严,不然我早逃走了。 又有几个同学从窗翻出来,但像是被揭发了,很快就被班主任制止了。她的眼睛如铜铃,只差一点那举起的巴掌就要扇下去。 我很庆幸我尽快的逃了出来。 那天天气很好,天蓝如洗。除了孩子们,街上人很少,都是些卖家在街上游荡,吆喝声已经被蝉的嘶吼遮住。我穿过婆娑的树影,踏过已经损坏许久的瓷砖,近乎跑起来,汗已经在额头上积聚。有人望着我,甚至有人叫喊我的名字,但我只是微微用眼角的余光看着他们,他们的脸庞在阳光中始终朦胧而模糊。 我终于跑回了政府大院,还未回到家便看到他们了。 我的朋友坐在礼堂灰白色的大理石栏杆上,那五个人带着帽子,生气十足地聊着天,我的到来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的谈话。直到其中一个个子最高,脸最英俊的的男子笑着指着我喊: “嘿,怎么不搭理咱了。” 于是我走过去,林简辉穿了一件蓝色衬衫,对我露出阳光下微笑的脸。其余几个人像是才发现我似的,满脸推笑地打招呼。他们是李寄,黄邵,何帅和王兵,这几个人与我熟识已久了。 林简辉是我们六个人中最高大的,也是年纪最长的一个。就算我们从未把他定到一个很高的地位,但心中已经默认他是我们中间的首领。在十多岁就已经把香烟塞进过嘴中咀嚼的孩子,在院中少之又少。 在我朦胧的记忆中,黄绍拿起了一个风筝。 他把我们都推开,一只手拿着线绳,另一只手拿着蓝色的风筝,把它高高举过头顶细细端详。阳光斜斜透过风筝那薄薄的细布,风筝的蓝色越发耀眼。他把线绳递给我,让我放线。我走在他前面,慢慢就奔跑起来。他则缓缓地向前走,缓缓地加速,缓缓地向前跑。他再次将风筝高高举过头顶注视着它,慢慢地放开了手。 风筝慢慢飞了起来,若一只蓝鸟张开翅膀,穿越耀眼的阳光向蓝天飞去。我在前边慢慢停了下来,将线绳放长一些。林荫把天空劈成了一条路,我竟分不清何是天空,何是那风筝,它们已然融为一体。 李寄把我手中的线绳夺过,把神情恍惚的我留在原地。黄绍和其余的人从我身旁叫嚷着跑过。林简辉还坐在栏杆上,背着一个运动包仰望着天,最后干脆靠躺在栏杆上,用手遮住耀眼的太阳。 当我孤独时,也会如此地望着天空沉思,缓缓的就睡着了。 林简辉没有睡着,反是将眼睛睁得更大,更亮,爆出血丝,迸发令人敬畏的力量。他的父亲在他出生后嗜赌如命,后来在一次赌输后杳无音讯。他的母亲是有些半疯的了,始终板着一副脸,嘴哆嗦着,不自觉地就会大喊流泪。 他望向我笑了。我走过去,他起身坐在栏杆上,留了一个空位给我。我坐上去,他依旧沉默地望向天空。 我问他期末成绩怎么样,他说早就不学了,三科都考了低分。 “早就不想听课了,如果不是义务教育法,我早混子了。”他笑着说。 因为不敢回家报成绩给父母听,我们只得以去家中无人的何帅家吃饭,黄绍说他肚子疼先回了家。 下午比早上更热,太阳越发的热,阳光把何帅家阳台的萝卜晒得干瘪。我热得神情又恍惚起来,窗外的树木,花草以及礼堂顶上的瓦片无不让我昏昏沉沉,疑是梦里。 林简辉满头满脸都是汗,他已经赤裸着上身,用书本使劲扇着上身。其余的差点要睡着了,趴在地上目光呆滞。 我在热时很想念冰棍的味道,那时盛行的冰棍有多种。最受我们喜爱的“小布丁”,五毛钱一根,奶油味十足;贵一点的纯绿豆冰棍也是深得我们欢心的,有的伙伴喜欢绿豆的情感比“小布丁”更甚;最贵的,最好吃的是六块钱的雪桶,那是要舍得攒钱才可以买到的佳品。我那个时候只吃过一次,上层是巧克力碎和花生,下边是奶油。我们那时没有钱,能吃上绿豆冰棍就是奢求了。 我们之所以热,实际上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的。那时空调并不像如此应用广泛,并非家家户户都拥有一台;就算是有,父母也会严格管控不让孩子浪费电。风扇倒是很普及了,可怜的是我们几个人都在,连风都吹不到,更不要提散热了。那时大院中还有气象局,那里开空调,我们曾今也去凉快过,但很快就被工人赶了出来。 林简辉约我们去他家吹空调,他是我们其中少数家中有空调的。 于是我们到了院西,那里又是一个院,院墙的周荒草萋萋,毫无生机,林简辉的家就在那里。那是大院中最老的几栋楼,在八十年代这里还是机关单位的宿舍,九十年代中期才被改造成居民楼。但还是老化了的,淡黄色的墙体呈现出黑色的痕迹。 住这里的人已经很少了,与其他大院区域不一样,来这里的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;也不尽然是住这里的,也许是上级派来调查的领导,或是我们这些孩子。 如果我还记得那么清楚的话,我很愿意述说一下那里的一株奇树,可惜我已许久未到那里了,那株奇树在我脑海中的印象模糊不清。我只记得它长的很魁梧,本是观赏性的树,十几年却长进了一幢居民楼内,把楼道挤坏了。于是许多居民都搬离那里,说是不忍砍了那奇树;其实是迷信,好似这奇树与鬼神有什么关系似的。 我们走进了林简辉的屋子,阳光使室内十分明亮。他的房子十分简洁,易拉罐做的风铃挂在门的一侧,叠好的衣服放在沙发上。有一长园桌,上边有用扣盖遮好了的饭菜。王兵与何帅在玩闹,林简辉让他们小声点。 他家的后院门上挂着一个鸟笼,下台阶是种番薯的菜地。走廊一尘不染,斗笠、帽子摆放地整整齐齐,阳光倾斜在它们身上。 我一直向往有如此宁静闲适的生活,但是我的床、我的桌子都无法像这家人一样整洁得一丝不苟,以至于我现在认为此版般追求是奢望。 林简辉带我们走进他的房间,里边只有一张床,一张书桌与一个书柜。林简辉躺在床上,点开了空调,我们东倒西歪,大声喘气。 空调凉快起来,没有人说话,时间如静止,阳光继续普照。何帅和王兵先睡着了,趴在地上一动不动。林简辉仍然盯着窗外,眼神犀利,充满光彩,双手搭在脑后,若雕塑般屏息凝神。我向他借了一本书,好像是《雅舍》。我靠在床边看,页面被阳光浸透,夏阳竟然变得暖暖的,铺开笼罩了我。 我有意无意地看着后院的花围,上边有许多叫不上名号的花,郁郁葱葱的夏草长成一片。我的祖母也种花,在我家的院子中往来蜂围蝶阵,喧闹不断,只有冬天才能安静些。它们的院子不同于我们,好像四季都是宁静无比,没有喧嚣却能让花草生生不息。 我好像还睡了一觉,我记得待到我准备离开那里时懵懵懂懂,之后的事就记不清了。 在我准备离开前,,因为我的好奇,林简辉带我一个人去了另一间房。 他把木门轻轻推开。 是一间女人才会用的房,即今为止我再未见过如这般整洁明了的屋子。朝西的窗台透过帘子洒到房间里,金光闪闪。床、衣柜、衣架、书桌都再阳光下散发着木头特有的香气,缓缓氤氲开来。 她的的书桌旁放着一架钢琴,上边盖着布。我掀开布来,阳光下的琴盖一尘不染,木头朴实无华润物无声的特性在此刻被发挥得淋漓尽致。 我想再深入看看这钢琴,我感到一股不可名状的吸引力在拖拽着我。我正要把琴盖打开,林简辉忽然拉住我的手,让我不要出声。我未缓过神来,房门就打开了。 开门的是一个女人,她平静地注视着我们,尴尬的气氛迅速充斥整个房间。我偷偷望着她,她草帽下边蓬松的头发垂垂而泄,深邃的眼眸大而水灵,鼻梁高高挺起。她双手提着刚买回来的花,轻柔搭在连衣裙前边,微微低下头,露出好奇的神色注视着我,我便害羞地低下头去。 林简辉叫她姐,她没有搭理。她从我身边绕过,我回头看她慢慢将布盖回琴上,摘下头上的草帽放在琴上,把两株花插入水瓶中。 林简辉碰了一下我,意思是让我先离开。我紧张地环顾一下周围,刚要迈出前脚,她的手便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,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。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如此亲密地对待,那时才十六七岁岁的女子竟对我这个12岁的男孩做出如此举动让我大吃一惊。这是她吗,我的记忆为什么会无厘头地插进如此的情节与场景?后来在书铺的那个女子是她吗?她举手投足间的优雅令我想到西方油画中的娇媚女子,难道她只是是存在于画中的,我虚构的女子吗?这好像不合常理,令我的思绪戛然而止。 我飞也似的逃窜出去,路过林简辉房间时朝内望了一眼,何帅与王兵已经离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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