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休老干部龚奉德接了电话,就出门坐公交奔往厅里。电话是厅里老干部处处长打来的,问龚老可有时间,能否来厅里一趟?看样子是有急事,不然处长不会打来这个电话。
到了办公室,处长起身沏茶,坐在对面的干事则悄然起身离去。龚老心沉了沉,哦,这是在给咱躲清静呢。说话间,现任厅长推门进来,问了声好,又说你们谈,我正开会,就不陪您了。龚老的心越发紧了紧,看来此事还真不小,连大领导都是知道的,只是把任务交给了处长。
处长开口了,听说老领导住到儿子那儿去了?
是。孙子上学了,离家远,上下学都得接,不方便,我就让儿子一家住到我那儿,我们老两口住到他那里了。自家自换,小事一桩,事先我也没跟厅里请示,就擅作主张了。没毛病吧?龚老掀起眼前的茶杯盖子,蓦地想起近来常听的“请喝茶”一词,口气不由也就生硬了些。
完全合情合理。处长摆手,浅笑,接着问,老领导常去小区外的新天地超市吧?
是。那个超市离我家不过一撇子远,出了大门一拐弯就是。处长说,那我就有话直说了。据群众反映,半个月前,老领导去医院取药回来,下了公交车就直接进了那家超市,并将手袋里的一瓶药给了那家的售货员,有这事吧?
啊,有。那天,我看女店主的小女儿躲在收银台后看动画片,眼泪巴叉的,还有点儿喘,就问孩子怎么没去上学,是不是病了?店主说,可不是,花粉过敏,年年春暖花开时闹上一阵,愁死人了。正好,那天我在附属医院取药时带回一瓶治花粉过敏的药,就给了她。我实话实说,我孙子也有这毛病,但这几年,轻多了。听说这个药的配方是附属医院的,所以别的医院没有,药店也没有卖的。当然了,我享受的是公费医疗,把药拿回家,给其他人用不太合适?
处长叹了口气,仍笑道,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,说大不大,鸡毛蒜皮。可说小又不小,毕竟涉及领导干部的待遇私用问题。眼下人民群众对这类问题很敏感,我听说,给老干部治疗的各大医院外常有药贩子,专门低价收购老干部刚从医院开出来的药品,再转手倒卖,最后倒霉吃亏的是国家,城管部门为打击这种行为也是绞尽脑汁……
龚老忙正色打断处长:我声明一点,我拿回家的药给别人用,这肯定不对,我检讨,认罚。但我从没卖过药,送给那个店主的药也绝对没收一分钱。
处长笑呵呵地说,我刚才讲的只是社会上的一种现象,跟老领导送人一点儿药完全没有一点儿关系。只是提醒您老人家即使以后做这种善事,事先也要周全地想一想,尽可能地避免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嘛。好了,我要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,咱们机关上上下下百十号同志,都知道老领导的人品,为官清正,为人谦和,无可挑剔,偶有小议,也在情理之中。
虽说正事谈毕,但龚老心里的不舒服还是如一根刺,一时难根除。毕竟是被人请来的,毕竟是“喝茶”,也毕竟是被人指出了毛病。这事,他回家后对老伴儿都没说,更别说对那个年轻的售货员了。从此以后,他很少去那家“新天地”了,有时非去不可,进店也直奔柜台。看来女店主一直对他心存感激,结账时主动要给他打折,他坚决谢绝,反倒弄得女店主不好意思。只是有一次,女店主说,孩子喝下那个药后,病好多了,是不是还得坚持用?大叔告诉我去哪儿买,我自己去就行了。龚老说,等我再去医院吧,我记着呢。
都说为民做好事,贵在坚持,哪能受了一点委屈就受不了了呢。龚老便又奔往医院,对医生说,那个治花粉过敏的药,你再给我开一点儿,但一定自费。医生说,您这就让我为难了。您用的药都在公费范畴,我开了收款员也不会收呀,都上了电脑的。龚老便又奔往医院的普通病房,可他享受的是公费医疗,连挂号都让人家拒绝了。龚老再想办法,直奔药局,站在乱哄哄的人群中,眼见一个年近花甲的老太太取了两瓶那种治过敏的药,便一路跟在身后,出了医院,又到了大街上,才快步追上去,说老妹子,你把手里那个药匀我一瓶可好?我给你钱。老太太说,你去医院开嘛,又不远。龚老说,一言难尽,我就不说了。老太太说,你给我整票子,我也没零钱找给你呀。龚老说,不用找了,这就谢谢老妹子啦。
老太太疑疑惑惑地要走,龚老又说,你还得帮我证明一下,我是自费花钱买的药,这回可不犯规矩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