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功说服了我嫁给京圈太子爷。
我木着一张脸,屈辱地同意了沈母的要求。
她很是看不上我的样子,道:「现在你就跟我走,以前那些乱七八糟的亲戚朋友都别往来了。」
我一脸倔强:「我不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!」
沈母啧了一声。
我跟着她上了车。
我和原主都是大二学生,年纪一样,名字一样。
她先带我去了医院。
病房里,太子爷沈敬安正安静地躺在病床上。
不愧是男主,虽然成了植物人,那脸,依然如雕塑般俊美。
那露出来的修长的手指,啧啧啧。
沈母心情瞬间沉重:「那就是——」
「老公啊——」
我凄厉地喊了出来,握住他的手,就按在我脸上,哭得真情实感:「老公啊,你醒醒啊,咱妈带我来看你了,我是你老婆周甜甜啊,老公,不管你睡多久,我都会等你的。」
说着,我摸了摸他俊美的脸,转头问:「妈,什么时候去领证?现在我感觉还少了点情绪,可能是没领证的原因。」
她噎了噎。
我们下午就去了民政局。
不得说这是个霸总小说呢。
和我领证的,是一只公鸡。
沈敬安的替身。
真是一本集合现代霸总和民国冲喜元素的小说啊。
真他么的精彩。
领了证,沈母交代我,好好照顾沈敬安。
说着,她就要走。
我忙叫住了她:「妈!」
她不耐烦:「还有什么事?」
我眉眼弯弯,在她眼前搓了搓手,拇指和食指一直摩擦:「妈,你还没付钱呢。」
直到去了银行,看着 5000 万,打进了我的银行卡。
我一把捂住我的银行卡,警惕地看了看四周,这才稍微放心。
我给沈母打了个电话。
「什么事?」
「妈,我怕被人抢,你先给我两个保镖呗,以后他们俩都跟着我。这样你也能看着我不跑路啊。」
「已经在门口等你了。」
说着,「啪」的一声,挂了电话。
我一看,嘿,还真是,人还戴着墨镜,穿着西装,一脸严肃,看到我,90° 鞠躬,「少奶奶好。」
我抬了下手:「平身吧。」
不仅给我配了保镖,还配了车和司机。
我坐在迈巴赫上,舒服地往后仰,享受这奢华人生。
我的日常,变成了有课上课,没课就去医院。
拿了沈母的钱,肯定要把太子爷给伺候好了。
以后离婚,他看我照顾他的份上,肯定也会给我一笔补偿!
我在医院的护士名单里,找了半天,终于找到了女主林初雪,让她过来伺候。
林初雪也是一个小可怜,处处被人嫉妒霸凌。
原著剧情里,她就跟杉菜一样,被欺负得狠了,经常躲在一个角落偷偷哭。
后来晃荡到了男主病房,看他是个植物人,就经常在他耳边絮絮叨叨。
每次我这具原身来,她就躲了起来。
所以也听到了原身和赵宝力的对话,知道了男主有危险。
现在的林初雪还是一副可怜样,不过那样子,是真好看。
不愧是小说女主,顶级小白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