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毒入肺腑,丝丝缕缕都是痛楚。
迷迷糊糊中,我看见那个粉团子一样的小人冲我招手。
像曾经无数次那样,如个小大人一样安慰我:「娘亲不怕,朝朝永远陪着您。」
我的女儿,她叫沈朝朝。
她从初生起,便没有被她的父亲抱过一次。
她很乖,很听话。
她总是问我,为什么父亲不喜欢她。
她甚至觉得,她的父亲是因为不喜欢她,所以才不喜欢我。
为了得到父亲的爱,她学琴,学棋,学书,学画。
小小的人儿,日日勤学不殆。
她以为学好了这些,成为京城里最有名的淑女,便可让她的父亲不再讨厌她。
但即使她把指尖弹出血,那血结了痂,痂落了又结了一层一层的茧,也未能获得她父亲的一个回眸。
那日在城墙之上,我的朝朝面对她父亲射来的箭,却只是看着我。
她对我说:「娘亲不哭,朝朝不怕。」
她只有 6 岁。
生命的最后时刻,还在试图安慰我这个没用的娘亲。
我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向她伸出手:「好孩子,娘亲来陪你了。」
3
我重生了。
重生在与沈旭的洞房花烛夜。
与上一世一样。
盖头被揭开,映入眼帘的是沈旭冷漠到极致的一张脸。
他张口便说,他累了要去休息。
我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。
但眼前这张脸实在太过可恶,我毫不犹豫,一巴掌便扇了过去。
因为太过用力,手上传来麻痹的痛意。
沈旭原本如玉的脸庞上,多了清晰的五根指印。
竟不是做梦。
我心内一喜,抬手便又给了他一个耳光。
沈旭错愕。
他抓住我的手,眼神微冷。
「你发什么疯?」
我冷冷一笑。
「无他,手痒而已。」
沈旭错愕,难得露出茫然的表情。
我再接再厉,信口胡说。
「我爹没告诉你,我有狂病,一日不打人,就手痒难耐吗?」
「你既然答应了我爹,要照顾我一生一世,当心甘情愿被我打才是!」
沈旭气狠了:「你鬼扯什么?」
「我们认识那么久,怎么不知道你有这种病?」
我翻个白眼:「呵,你这话说得好笑。若要让你知道,又怎么让你心甘情愿娶我?」
「不过,你也用不着委屈。我爹养你这么久,现在你权当报恩吧,反正你皮糙肉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