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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生的故事(精选10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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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生的故事(精选10篇)

挥尽一生笔墨,挽你半世柔情

文/徐瑞佑

纤尘回眸,看一场烟花绚烂的表演,守一段细水长流的 爱情 。于千里之外,他乡别阁,书一生笔墨,挽你半世柔 情 。

红尘一梦,铅华荏苒。素笔如香,纤指染墨痕,千年一眸的柔情,于 文字 里盈盈绽放。潦倒的舞姿,宛如一曲清香般,凋零了我缠绵千年的梦。妖娆清尘,万千芊柔的心绪,浓淡相宜的情怀,在文字里氤氲如花。

一曲素若幽兰, 繁华 如逝,丝丝缕缕,缱绻于世,只为那一份淡淡的情谊,那一次倾心的相逢,独用文字来祭奠那昙花 美丽的瞬间。

芳华若水,轻展 时光 的素笺,那些 曾经 缠绕在心中的念想,那些迷离半生的记忆,此刻于心间,化作一缕思念,沾染了眉心。

浮生若梦,往事如歌。看了太多的风景,错过了太多的人,欠下了一世的情缘,终究逃脱不了宿命的轮回,孤单的牵绊。

情若诗,眉如画, 爱 似网,织就千千结。于心灵深处轻微的回荡。那些寻不回的伤,一一在流年里放逐。所有的 故事 如落花般飘落,在记忆中渐行渐远,留下残红片片,灵魂载满了记忆的芬芳。

曾经是谁,湿了晓风?

曾经是谁,湿了月岸

曾经是谁,许谁天荒地老

曾经是谁,相拥于月下,许下半世琉璃的芳香

而今,回首两茫茫,空相遇,难诉衷肠,终是天各一方,背道而驰。于是便淡了,散了,远了,渐渐地也就忘了。

人生 苦短,残花似梦。交织的眼眸,诠释一场 恋情的初始。迷离的相遇,换一阙华丽的转身。终究,注定了在花开花落的轮回里错过,然后遗忘,以至于陌路相向,各安天涯。

逝水无痕,人心如镜。当一切尘埃落定,大雁南归时;

谁还会记得,那曾经相遇的地点

谁还会记得,那份遗失在流年里的执着

谁还会记得,那一番红尘欲念

谁还会记得,谁丢弃了最初的夙愿

谁还会记得,谁轻染了谁的流年

再美的执着,再绚的夙愿,到头来,终楠柯一梦。情深缘浅,终抵不过那落花一瓣。

茫茫人海,彼此在红尘的落幕中相逢、相知,和一曲落花潋滟,染一季岁末残年。蓦然回首,那些遗失在轮回里的碎片,莫名地被感怀着,流连千古。

浅唱低吟,余音袅绕,滑落于岁月里的痕迹,于文字里轻展欢颜,指尖轻舞,那丝关切和怜爱,犹如是脱离了世俗的孤鸿。于是,躲在文字中痴然苦笑,带着无法述说的寂寞,写就一阙阙断句残章

袅绕于指间的缠绵,白纸黑字里的守望,总有山高水远的暗凉。前尘旧事,一笔一画镌刻着心迹,成就了一场场浮华的遇见。寒风禀裂,岁月轻吟,氤氲了那方似远还近的奈何彼岸。

余温缠绕,泪眼朦胧。洗尽红尘里的铅华,褪却陈年里的 忧伤 ,尘归尘,土归土,若水清淡,不问归途。

挥尽一生笔墨,挽你半世柔情

追逐那一生的痛

文/陈姓名人

深夜又是一个深夜,细数灯下如白雪般的飞蛾,心里也就有了一种感觉,爱走一路,丢一路,不知道自己以经在多少个这样的夜里独自徘徊,想着心事,想着关于自己年轻时的故事……

我很幸运,每年到最冷和最热的时候,总在休假中。很有规律的工作时间,近乎到机械化,事业一直伴随着我度过三十年的光阴,弹指一挥,曾经的清澈和单纯,在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,多了沧桑,也多了些淡然。也正是这样机械化的时间,才让我有了这晚饭后惬意甜睡的小光阴。于是,留一些遐想给自己,任思绪漫步在无边的文字里……

每写到一段文字,便湿了眼眸。我习惯用自己的生活方式,别人的妖媚和奢华,我并不稀憾。但依然无法阻止我对她深深的思念。我总是不间断的梦到她,总梦到小时一起的那段时光,总梦到她那双不曾沾染烟火的眼眸;我总能在任何时候想起她对我说过的每句话,想起她为我唱过的每一首歌……”清简的几行字符,有种热情暧意钻入骨髓,到底怎样的爱可以承受这样一份深情?“最想念一个人的时候,一定是无意间想起。比如闻到一种旧日的味道,比如听到一首旧日的老歌。”总不自觉放下工作,凝视远望,你的容颜在薄雾里时隐时现,像极了今日的天气,刚才还是阳光温暖,顷刻间却不见了踪迹。想起我指尖下跌跌荡荡的无数篇章,也许不够华美,但字字句句倾尽一纸柔情。只是或许我已经习惯了这份柔情,亦觉得全然没有了往昔的新鲜。 喜欢不喧嚣,不热闹。经常一个人,一杯茶,看着阳光从天空悠然泄下……

办公室 花盆里的那颗金钱树,绽放着时光的碧绿,缕缕闲散的光,从窗棂间轻轻地折身进来,小心翼翼地照到我的办公桌前,生怕惊扰了谁似的……就这样,静享一个人的小空间。晨起,漫步在厂门口,不时的有人大包小包从我身边匆匆而过。年味愈过,有回来的人,也有回去的人,他们终于停止了休假,老老实实回到工作中,似乎这一刻等待了许久。看着他们匆忙的脚步渐行渐近,是呵,年以经过了,又是开始工作的时候了。

突然觉得,人生很多时候是需要假期的,留一些时间和精力给自己,才会让以后的工作生活更加完美。爱也许也是这样,当你远远地仰望,留一些间隙给彼此,芳华才不会老去;或者适时地给他一些假期,等他风景都看够,或许留住的还是最美的那一处。这里才是爱情的标本,依然伤感却无痕。 很多时候,我不是不懂得爱的距离。只是有些感情一旦走深了,就像陷进了淤泥,拔也拔不出来。曾几何时,我情愿等你,那怕等的再晚。可今天却只是为了能够,看见你过得幸福,快乐,开心,平安;这才是我渴望看到的。我是你眼中一朵青莲,那怕只是瞬息间,也会甘愿以最美的姿态绽放。我何尝不懂的,最美的爱是欲说还休。可很多时候,我苛刻的言语遮盖着我温软的心。我懂了,我的爱太过执着,烦了,也伤了。留有间隙,或许才能让爱美的极致。就像这午后的阳光,淡淡的,暖暖的,不浓烈,不耀眼,适合这个季节。我不是画家,更不是雕塑家,只渴望一起在容颜老去的时候,还能够坐在庭院的长凳上,让你头靠着我的肩膀,抚摸着你的白发,像以前一样,好好的帮你梳个靓装,然后依然乐意做你的“小百灵鸟”,对你说着永远也说不完的故事,留一些间隙给爱吧!让我们的青春不再因为时间而荒废,让我们的理解守成一句彼此的诺言。今日的小私光阴里,我会把爱读到更远……

回望那些年,我们在一起快乐地看书,学习,一起玩耍,一起对抗你哥,总会偷偷的帮着你,护着你。我们一直有一种默契,这种默契用不着猜测和牵强,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,自然的。就像眼前,我们都相信你围里那棵百年榕树,有事总爱来到它的脚下走走。走在它的下面,就像被一位慈祥的老人庇护着。在它身上你能看到过去岁月的沧桑,还能让你感受到当下的温馨,浪漫。我们来到榕树下,散了一地的记忆,拾起,却没有爱的激情。或许当时还小,什么都不懂,浇灌一棵爱情之树,也许只需要,阳光,空气和水就可以了。但要培养一段感情,恐怕只有这些东西是不够的……

这些事情都是后来慢慢想起来的。在那里已不再重要,那浅浅的拥抱似乎诠释了一切。你是我一生追逐的痛,痛在自己当时没有及时发现你的心意,总是爱充英雄,惜面子。痛在当时那个社会太单纯,而不是现在这么物质,痛在爱情已变的五颜六色,无法追回。痛在自己又是那么固执的一个人,总也走不出你的影子,一切以过去,就像这个年假一样,始终都要结束,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,还是要工作。

原来,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,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誓言。可惜当初并没有做到,也知道,这一辈子,不只对不起她,也对不起那曾经错过的爱。时间会改变一切,包括我们的容颜,包括我们的体态。等我们老了,阳光依旧会暖暖的照在树杈上,那时的我们是否能安详地坐在树下聆听花开的声音。

等我们老了,世界会比现在美丽许多,走在年轻时我们曾经奔波过的路上,望着我们用汗水建筑过的城市。也许,那时在心头涌起的不仅是一种自豪,而更多的是欣慰和畅然。

等我们老了,孩子们都已经长大,我们的心态也会不在年轻。沐浴在阳光下,我们可以静静的在时光的隧道里漫游,那时的你,心中掠过的不知是那个熟悉的身影,不知是那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。

等我们老的时候,我们关注的已不再是人,而是自然。到那时,我们所有的爱,所有的情感,都会溶入到对大自然的无限崇尚之中。只有那时,才会有心境,才会有时间,静静地体味大自然的美与和谐。

等我们老的时候,回想起以前的每一个酸甜苦辣的瞬间,都会淡然的回首一笑。多少的楼台烟雨,多少的辛酸无奈,都会在这回首一笑中随风而逝。

2013.2.26.

一碗元宵一生情

文/王纯

老妈越来越喜欢怀旧,我也乐得守在老妈身边,听她讲幸福的“革命家史”,她讲得最多的是关于老爸的事。

那年元宵节前,老妈去邻居吴婶家串门,看到她正在煮元宵。那个年代,元宵在我们这里算是稀罕物,老妈还是第一次见到。她看到那些白生生、圆溜溜的元宵,闻到吴婶煮元宵时满屋子清甜的味儿,不觉动了心。

吴婶招呼老妈也尝尝元宵,倔强自尊的老妈把口水咽掉,摇摇头。那时家里穷,老妈最怕别人瞧不起。

回到家,老妈对老爸说想吃元宵。那年老妈正怀着我,嘴很馋,老爸总是尽最大努力满足她的愿望。老爸说:“不就是元宵吗,咱也买去!”说完,老爸收拾上家里所有的钱出门了。

老妈说到这儿,自己先笑了:“你爸呀,可傻了,以为元宵有多贵呢,把家里的钱全带上了。不过,那时家里一共也没多少钱。”

老爸骑上车子,去了8里外的乡供销社,可人家不卖元宵。老爸毫不犹豫地蹬起车子,去往30里外的县城买。那时都下午了,老爸急急地蹬着自行车,担心去晚了元宵卖完了,也怕天黑卖元宵的关门。一路上,老

爸又累又急,大冷的天出了满身的汗。到了县城,老爸终于如愿以偿,买到了元宵。

老妈在家里等得着急,直到天都黑了,老爸才到家。老爸像完成重大使命一样,把元宵交给老妈。

老妈讲到这儿,说:“你爸呀,那新棉袄都被汗弄湿了,那是过年我刚给他做的。”她的语气里,有嗔怪,更多的是幸福。

老妈学着吴婶的样子,把元宵煮好了。元宵不多不少,刚好10个,连汤带水盛到碗里,有一大碗呢。老妈尝了一口元宵,甜甜的,特别好吃,她让老爸也吃。不过那一碗元宵,老爸只吃了一个。

一碗元宵一生情,爱情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,琐碎的生活中那些温暖的小事,能让人记一辈子,念一辈子。

你是我一生追逐的痛

文/停留

深夜

又是一个深夜,细数灯下如飞蛾般的白雪,心里也就有了一种感觉,爱走一路,丢一路,终究一无所有。

不知道自己已经在多少个这样的夜里独自徘徊,想着心事,想着关于自己的故事……

他这样徘徊,茫然所失地徘徊在那个女孩儿家门口已经不是一天,两天,一年,两年了。他不想就这样放弃,同时也感觉到了自己有多傻。他只想弄明白一个问题,为了这个问题,他一直坚持走到现在。十年过去了,雪每年都下。

下雪了,雪花飘啊飘,落在脸上,凝成了泪,顺着脸颊滑下,伴着抽动的嘴角,在脸上划出了一个小弧线,溜进了嘴里,那个弧线,就像十年前的吻,凉丝丝的……

那些年,他们在一起快乐地看书,学习。他们一直有一种默契,这种默契用不着猜测和牵强,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,自然的。就像眼前,他们都相信校园里那棵百年榕树,有事总爱来到它的脚下走走。走在它的下面,就像被一位慈祥的老人庇护着。在它身上你能看到过去岁月的沧桑,还能让你感受到当下的温馨,浪漫。

他们在一起十多年了,不知什么原因,就在他们准备考大学的那一年,女孩失踪了。他怎么也找不到她,突然之间他想起了那棵百年榕树。树旁,风中,一颗石子的下面压着一封瑟瑟发抖的信:“你要保重,我会在榕树下等你,”字,写的很潦草,可以看出当时她离开时该有多么地匆忙。字,有大有小,可以感觉到当时她狂乱的心跳。

他考上了大学,却丢了那个女孩。他上学的地方很冷,每年同样也要下雪,因为女孩喜欢雪,所以他也就喜欢上了雪。雪很干净,就像少女的心一样纯洁。

四年大学,每年的寒假他都会为女孩带回一瓶纯洁的雪。可四年了,他们始终没有见面,他只好把雪深埋于他们相约的地方。心里祈祷着:“暂时寄存于此吧!希望它能让我们的爱情长青。”这些年,恐怕雪早已化成了回忆输送到榕树的枝枝叶叶。

大学毕业,他被分配回母校任教。五年过去了,他依然忘不了那个女孩,也因此错过了一段段恋情,他没有后悔,在他心里,一个人,一段情,就已经够了,满了。

他就这样徘徊着,像一个陀螺,永远找不出冲出去的那个切点。一年,两年,三年,他就不信等不来她的出现。

又一个五年,女孩终于出现了,他站在胡同口远远地看着她。妙漫火辣的身材,宛如风中玫瑰,不知廉耻的风,蹿梭于裙摆之间,占尽了便宜。

十年不见,四目相对,两行清泪,十年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。可,那浅浅的拥抱,似乎预示着什么?

他们来到榕树下,散了一地的记忆,拾起,却已没有了爱的激情。

浇灌一棵爱情之树,也许只需要,阳光,空气和水就可以了。但要培养一段感情,恐怕只有这些东西是不行的。

有一年,情人节,满大街飘着花香,女孩坐在公园石凳上,闭着眼睛等待着属于自己的玫瑰花。一阵花香飘来,女孩急忙睁开眼,竟看见他手里奇迹般地捧着一堆,还带有泥土味道的鲜花,里面什么花都有,非常漂亮,就是没有玫瑰,女孩嗅着花香,眼睛却一刻也没有离开卖花姑娘手里的玫瑰。

有一年,炎热的夏季,知了被晒得拼命地叫着,好像马上就要送了命一样。女孩撒娇地要吃一根哈根达斯,可他只给女孩买了一根五毛钱的冰棍,女孩苦涩地一笑说:“还是这个解渴防暑。”

有一年,一天晚上,下了夜自习,突然下起了大雨,他俩眼看着同学们陆陆续续被接走,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女生。他俩泛起了愁,怎么办呢?雨越下越大,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。这时突然来了一辆车,车里跳下来一个小伙子,女生被接走了。他俩互相看了看,女孩两手一摊,肩一耸,摇摇头,作出一个很无奈的样子,然后钻进了他用衣服撑起的小帐篷,消失在了雨中,从此女孩落下了一个毛病,一下雨就咳嗽。

有一年,雪花飘着,天,格外地冷,他俩走在大街上,相拥着也感觉不到一点温暖。这时旁边走过一个女人。穿着一身皮草的女人,她漂亮极了,宛如雪中一朵怒放的梅花。雪花飘啊飘,总也进不了她的身,女孩看呆了,为了那个女人,更为了女人身上那件神奇的衣服。女孩使劲裹了裹自己那件半旧的棉袄,回头又看了看那个女人,继续走着。

……

这些事情都是后来他慢慢想起来的。这些年女孩去了哪里已不再重要,那浅浅的拥抱似乎诠释了一切。

你是我一生追逐的痛,痛在自己当时没有及时发现你的心意。痛在这个社会怎么这么物质呢?爱情也已变的五颜六色。痛在自己又是那么固执的一个人,总也走不出你的影子。

初恋:什么叫一生的随影和印记

昨夜从梦中惊醒。

那梦不是恶梦,不是险梦。让我心惊的,不是妖魔鬼怪,不是刀光剑影;让我心惊的,是梦中你的一封厚厚的信,厚到足有六、七页纸。那信折叠着,我能真切地看到那上头的折痕。

那情形是那样的真实清晰,我能闻到那信纸的味道,甚至从那信纸上的味道闻到你身上的味道。 那上头的笔迹,还和三十年前你的笔迹一样,潇洒而刚劲。

信中你告诉了我你这三十年是怎么过来的;你告诉了我你这辈子最大最长的恨和痛。那痛那恨陪着你在无边无际的、孤独的大洋上漂泊世界。

信中的诉说化为你深沉忧伤的声音,震撼在我的耳际。我惊醒了。

惊醒过来的那一刻,我仿佛感到天涯那一端的你魂魄的抖动。

我坐了起来,月光如水。我的灵魂也开始抖动;它抖动着回到故乡和童年,那条小巷,那个转口处,你我初次相遇见……

唱音机里传出来古老纯朴的双重唱:九九那个艳阳天哟,十八岁的哥哥坐河边……

三十年过去了,你趟过四海之水,我走过千山之路。那梦,穿越人世一切纷繁,一切困顿,甚至,一切虚情假意,依然晶莹剔透,清晰如昨。

这是我第二次这样从有你的悠梦中惊醒。我的心,茫茫怅然,悠悠阵痛。

这个梦,和梦中你的如海情切肤痛,突然使我感到我所写过的一切文字,全然是那样的浅薄,无关痛痒;我所自认真实深刻的许多体验,顿时变成有如海市蜃楼般的虚幻。

这就是一生的随影和印记。随影和印记,它不是下意识,它不是想当然,它更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,它甚至也不仅仅是难忘。一生的印记和随影,它是你生命中必不可少,举足轻重的那一部份。它已经是那样自然地和你的生命融为一体,以致于隐蔽,隐蔽到你自己平时没有觉察。

但是它,它一直都在那里,那样执着,那样内在,那样爱意绵长,深情款款。

一生的印迹,它是意淫不出来的,它根植于真实深厚的青春岁月和土壤,那眼神的流光,触动的敏感……一生的印记,它的天然属性,是纯洁无瑕,滴尘不染。

夜色茫茫,万籁清静,我为你向上苍祈祷祝福;我为你,深深感谢上苍。

一声先生一生念

文/李梅

“再调皮把你们送到学校,让先生管管去。”当我们一群七八岁还未入学的孩子,在村里横冲直撞,踢死蛤蟆弄死猴时,村里王大爷如是说。

“先生,散学了?”当村里的何老师放学走在路上时,乡亲总是这样热情地向他发出问候。

“真是好孩子,看,学校的先生教得多好。”当我帮一位拉车的老大娘推车时,她向我道谢时感叹地说。

“哟,先生回来了。”当我毕业,站上讲台,周末回家时,邻居用戏谑中带着亲切的语气和我打招呼。

“先生”是乡亲对老师的尊称,这是两个让他们仰望的字,它代表着渊博、崇高,它是标杆,也是准则,更是敬仰与向往。乡亲将这份尊师的传统深深地烙进了我的心上,融进血液里。带着这份虔诚,多年后,我脱去学生装,拿起粉笔,成了一位站在讲台上的“先生”。

黑板、讲台、教室是我的一亩三分地,在这片土地上,我辛勤耕耘,在一块块心田上,种下信念、坚韧与理想,十多年来,从不敢有半点懈怠,因为怕愧对乡亲口中的那句“先生”。

不知何时,“先生”这个词渐渐地再也听不到了,不知是它主动退隐了,还是被人遗忘了。总之,我有很多年再也没有听到有人用它来称呼老师了。每当在古书上看到这两个字时,心里的遗憾就如早春细细的嫩草,蓬蓬勃勃,但在它们还未燎原之前,被我做成了标本,封存在了记忆里。

九月来了,新学期也来了,生活状态一下子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,学生报名登记,完成各种表格,制定班规,整治纪律。什么叫焦头烂额?做一次刚开学时的班主任工作你就知道了。忙了一上午,一口水都没顾得喝。如果假期生活是你在微风吹拂的夜里看荷塘月色,开学后,就是跳进了沸腾的油锅。谁说只有学生才有开学综合症?

回到办公室已是十二点十分了,到了饭点,我却一点胃口也没有,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椅子上,一个字也不想说。我是进入职业倦怠期了吗?

正发呆,忽听门口传来一声:“先生,问一下,七(2)班在哪?”我循声望去,只见一位老人满脸笑容地站在门前,身后跟着一个小男孩。“先生”二字如平地一声惊雷,震醒了我的记忆,遥远的亲切的画面呼啸而来,灰扑扑的心境如入春风,顿时叶长花开。

我将老人和学生带到七(2)班门口,下楼向食堂走去。差点失去了的责任感、使命感又回到我的肩上,笼罩一身的疲惫依旧存在,但不会再有泰山压顶的抱怨与悲哀,而这一切都因为那句“先生”。

先生,先生……一声声呼唤从故纸堆里走来,从故乡出来,从记忆中走来,它依旧是渊博、崇高的代名词,被张口叫出来时依然熠熠生辉,并未因岁月的堆叠而蒙半点灰尘。

每每想起它,我都怦然一动,内心溢满虔诚,希望多年以后还能听到有人叫我一句“先生”。

好人一路平安

文/晋东

五一劳动节的钟声响过不久,一位普普普普通通的老人走了。他走得恰如他生前希望希望的一样:平静,悄然,果断。他像睡熟了一样。仿佛上苍感动于他一生的品行,让他走得随心如愿,并且安排他在假期向同时聚集在他身边的儿女们告别——人有善念,天必佑之。

邻里们说:他是个好人。他乐于助人,总替别人着想,从不拖累大家。看看老人家的“七七”,都在双休日里,他是积德啦。

“他是一个好人。”这是老人以自己的美德善行树立的口碑。

一位平时苛求、爱挑剔人的老人曾对我说:你岳父那是个好人。

院子里三岁的小孩远远见到他就喊“爷爷”,因为他慈祥;一个智障的邻居见到他老伴,总要问一句:“我爷爷呢?”因为他乐善好施,关爱,真诚。

他是个好人。工作追求勤奋,生活追求俭朴。他给三个女儿取的名字中都有一个“勤”字。温良恭俭让,他一生身体力行。

他是一个孤儿。少失怙恃,他的大伯父收养了他。尽管大伯父视他为己出,但他从不向大伯伸手索要一二。在京城读大学时,堂兄侵吞了大伯托其捎给他的生活费,他从未向大伯申述过。他怕看到大伯伤心,他不忍看到堂兄被斥责的可怜。

曾几何时,人们把他这样的人定义为“烂好人”。其实,不是老人愚昧,他有文化。他是上世纪50年代的大学生,只是因为他有一颗普通人的善良之心,有着高风亮节。他的胸膛里是满满的博爱。

有人说,世界上有三种人:损人利己的人,利己而不损人的人,损己而利人的人。他,我的岳父,就是第三种人。我们在一起共同生活了近二十年,情同亲生父子。细细回想,他给予我的,除了关爱还是关爱。

当我认真去读老人的一生时,我看到一个清晰的贯穿他一生的信息:与人为善,与邻为伴,勤奋好学,乐于助人。他穷过,也富过,但他从生到死,坚持生活朴素,从不变质。曾经,他一双布鞋穿得露了脚掌,甚至被面都用得补丁连补丁。为什么?哪能一句观念传统了得?俭以养德才是根本。

他才是真正的文化人。他从被动的清苦到主动的节俭,用一生诠释了一个纯粹的“人”字。他88年的人生经历在我心里刻下了一面镜子,让我时时可以正衣冠,明得失,知事理。好人,一路平安。

一生战友情

文/张帮俊

下班的时候,我接到了父亲打来的电话,我问父亲什么事?他说:“你赵叔来了,一起来吃个饭。”我二话没说,答应着。

赵叔是父亲的老战友,自从和父亲一起退伍后,二十多年来,一直有联系。每次,父亲回老家都会抽空去看看他,过年时,打个电话问声好。家里有什么事,只要父亲说一声,赵叔无论多忙,都会前来帮忙。

回到父亲家,见屋里坐了好几个中年人,赵叔我认识,还有几位叔叔很陌生。赵叔笑着对我说:“东子,给你介绍一下,这几位都是我和你父亲的战友,他们是从很远的地方赶来,当年,我们是一个班的,快叫叔叔。”我忙打招呼。其中一位叔叔说:“你就是小东子吧!想当年,我还抱过你,时间过得真快,长这么大了!成家了吧?”我笑着点头忙端茶倒水。

父亲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人,可是,每当有战友来时,父亲就神采奕奕,话也就多了起来。父亲在厨房里热火朝天地忙着,像变了一个人似的,满面笑容。很快菜烧好了,几位战友落座,酒杯满上酒,父亲端起酒杯说:“各位老战友,今天很高兴你们来家做客,咱们今天喝个痛快,一醉方休。”赵叔笑着说:“老张,这么多年了,还没改你那直来直去的脾气,战友们!今天不说别的,就聊咱们在一起当兵的事儿。”

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,趁着兴致,我就问赵叔:“赵叔,听我爸说,你们在一起还抱头痛哭过?”几位叔叔一听,都笑着说:“是有这么回事,还是赵叔说吧。”赵叔喝口酒说:“那会儿,刚到部队,一下子还未完全适应部队的生活,又赶上新年了,却不能回家,都是十八九岁的孩子,难免会格外想家。越想越难过,弄到最后,我和你父亲抱头痛哭,其他几个人也被我们的情绪所传染,也哭起了鼻子。”父亲听了,也笑着说:“主要是当兵离家太远,实际上我还是蛮坚强的。”此话一说,几位叔叔都笑了:“得了吧!那个时候,就属你最爱哭鼻子!”

宴席即将结束时,赵叔也端起酒杯说:“老战友们!希望大家把身体保养好了,有时间,我组织大家一起回咱老兵的第二故乡看一看。”临走之时,父亲与每一个战友拥抱握手,相互祝福,那场面真的挺感人。赵叔他们的车远去了,父亲却一直站在屋前挥着手。我很羡慕,父亲与老战友们之间的那种深厚战友情,是那样弥足珍贵。

如果你问一位曾经当过兵的人,军旅生活中最难忘的是什么,十有八九他会回答“最是难忘战友情”。战友情,深情又悠长。

老胡

文/王罗成

上中学那阵,每周末都要骑车40多里往返于学校和家里。因为学校的治安较差,经常发生偷盗现象,父亲让我把自行车寄放在他的好朋友老胡那。每周五下午放学到他那取车,每周日下午去送车。一来二往,渐渐地对老胡熟悉起来。

老胡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,整天闷闷不乐的样子。其实,这也不怪他,换作其他人也会这样。老胡一生未育,中年才娶了媳妇,却是半道夫妻,老婆带了四个“拖油瓶”过来。虽然他在油厂上班,有一份不薄的工资收入,但四个“别人”的孩子吃喝拉撒,也确实让他乐不起来。老胡娶了媳妇后,没有过上称心如意的生活,起居住行,仍然是单身汉时的情形。

记得有一次,我送车过去,老胡客气,留我吃饭,我们两个默默闷头吃。我一时没忍住,笑了起来。老胡尴尬地问我,笑什么?我说,刚想到一个很好玩的笑话。总算遮掩过去。如果当时我说了实话,估计老胡又要暗自伤心一回。

老胡一生节俭,一直住在单位分的宿舍里,一张床,一个锅灶,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,更别说家用电器了。他的“老婆孩子”还有他的亲戚们都以为他一定存了不少钱,时不时来伸手要钱。为此,他的老婆和侄子们经常为钱的事情争吵不休。这些鸡零狗碎的“新闻”,经常从父母那里听到。每每听到这些,我心里总是很同情老胡。如果老胡没有这份尚算可观的工资收入,这些人还会来找老胡吗?估计连那个半道娶来的老婆也会跑掉的。

有一年回老家,听到了老胡去世的消息,感到有些意外。老胡虽然心情郁闷,但外表看起来,身体还算硬朗,加上工作清闲,也不是很劳累,应该不会那么早就走了。听母亲讲,老胡走可能与一件事情有关。有一次,老胡在买菜回家的路上捡到一个钱包,里面有几千元钱,这时旁边窜出一个人说,你给我一千元钱,这钱都归你了。老胡老实,没禁得住诱惑,以为天上掉下了馅饼,就从口袋掏出钱给了那人,然后各自回家。谁想,老胡还没到家,被“丢钱”的人追上来,又把钱讨了回来,还威胁老胡要到派出所告他。老胡一生安分守己,也没出过远门,哪经历过这样的骗术。受到惊吓后,老胡的话更少了,不久就生病去世了。

听父母说,老胡生病期间,他的半道老婆和亲生侄子们为了争遗产,斗得很凶,但却没人去真正关心他的死活。祝福老胡一路走好!但愿天堂里没有欺诈和冷漠,他在那里能找到一个温暖的家。

这一生,有妻足矣

文/张朝林

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,这话一点都不假。三八节那天,我正要给妻子发红包时手机响起来了,是妻子打来的,一听,说是她摔跤了,伤了左脚,在儿子的陪伴下正赶去医院。我急忙向领导请假,打车匆匆往市中心医院赶去。

在等候拍片的走廊道里,我见到了妻子和儿子,看着妻子肿得馒头似的脚背,我好心疼。妻子看出我的难过便说,小伤,吃点消炎活血化淤的药就行了。我说,脚是立地之本,万万不可小视,听医生的。

拍片,等片,会诊。

医生说,初步看伤了左脚三个指头,或许是四个指头,建议转到高新骨科院治疗。妻子节俭惯了,怕花钱,就给医生说,能不能开点药在家治疗?看着妻子的脚背越来越肿,我对儿子说:“叫车,转院。”

在骨科医院,我们楼上楼下地推着妻子做各种各样的检查,最后的结果是左脚四个指头骨折,大拇指最为严重,需要手术治疗。

妻子问主治医师,治疗需要多少钱?医生说,至少三万元。她的眉头顿时皱成个疙瘩。我说,你心疼钱,我和儿子心疼你,只要你好,啥都好了。妻子听了乐了,不料这一笑,敷着冰袋的左脚也动了,疼得她直咧嘴,儿子赶忙扶正冰袋。

中国的女性,从妻子到母亲、从母亲到婆婆,忙忙碌碌的一生,为丈夫、孩子、家庭无私奉献。这是中国女性的伟大所在,我的妻子也不例外。妻子是供销社退休的职工,在供销合作社时,她是优秀营业员,多次受到汉滨区供销社的表彰奖励。合作社大集体解散后,她承包一个门市部,更是没日没夜地工作,晚上十点才下班,后半夜还要起来去几十公里外的城里进货,那时我和儿子还在睡梦中。用妻子话说,她们进货,远看像个逃难的,近看像个讨饭的。为了这个家,妻子付出了太多,拥有这样的妻子,是我的福份。

推她进入手术室的那一刻,我握紧她的手说:“不怕,打个盹就过去了。”妻子点了点头。

熬骨头汤、送饭、端水、倒尿盆……晚上我趴在妻子的病床边陪她,妻子执意让我和她挤在一起休息。我没同意,生怕撞到她受伤的脚。最后妻子生气了,我只好上床,身子侧着躺一边。迷迷糊糊中,被细细碎碎的声音弄醒,我睁眼一看,是妻子在给我盖被子,她一动脚就疼,在微弱的灯光下,我看到她疼得直吸气。

看到这幕,我的眼睛湿润了。这一生,有妻足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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